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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有哪些 应收账款管理存在哪些问题及对策

2021年9月15日  东阳债权债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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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有哪些

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我们都要依法履行纳税的义务。个人接触最多的就是个人所得税,企业接触最多就应该是企业所得税。那么,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有哪些呢通过你的问题,为你带来以下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企业是指按国家规定注册、登记的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独立经济核算是指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使用本法,这两类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避免重复征税。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扣除项目


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是据以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是企业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损失以及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成本是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耗费和各项间接费用。费用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等。除此以外,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外,税收有关规定中还明确了一些需按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的扣除项目。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⑴利息支出的扣除。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⑵计税工资的扣除。 条例规定,企业合理的工资、薪金予以据实扣除,这意味着取消实行多年的内资企业计税工资制度,切实减轻了内资企业的负担。但允许据实扣除的工资、薪金必须是“合理的”,对明显不合理的工资、薪金,则不予扣除。今后,国家税务总局将通过制定与《实施条例》配套的《工资扣除管理办法》对“合理的”进行明确。


⑶在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实施条例继续维持了以前的扣除标准,但将“计税工资总额”调整为“工资薪金总额”,扣除额也就相应提高了。在职工教育经费方面,为鼓励企业加强职工教育投入,实施条例规定,除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⑷捐赠的扣除。纳税人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会计利润的12%以内的,允许扣除。超过12%的部分则不得扣除。


⑸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业务招待费,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交际应酬费用。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由纳税人提供确实记录或单据,分别在下列限度内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进一步明确,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这是用来防止有些企业为不调增40%的业务招待费,采用多找餐费发票甚至假发票冲账,造成业务招待费虚高的情况。


⑹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的扣除。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在省级税务部门认可的上交比例和基数内,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⑺残疾人保障基金的扣除。对纳税人按当地政府规定上交的残疾人保障基金,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⑻财产、运输保险费的扣除。纳税人缴纳的财产。运输保险费,允许在计税时扣除。但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则应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⑼固定资产租赁费的扣除。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可以直接在税前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则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但租赁费中的利息支出。手续费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


⑽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的扣除。纳税人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提取的标准暂按财务制度执行。纳税人提取的商品削价准备金准予在计税时扣除。


⑾转让固定资产支出的扣除。纳税人转让固定资产支出是指转让、变卖固定资产时所发生的清理费用等支出。纳税人转让固定资产支出准予在计税时扣除。


⑿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的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固定资产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损失,由纳税人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这里所说的净损失,不包括企业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纳税人发生的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由纳税人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可以在税前扣除。


⒀总机构管理费的扣除。纳税人支付给总机构的与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应当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的证明文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


⒁国债利息收入的扣除。纳税人购买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⒂其他收入的扣除。包括各种财政补贴收入、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者,可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外,其余则应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


⒃亏损弥补的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应收账款管理存在哪些问题及对策

应收账款管理存在哪些问题及对策




一、应收账款管理存在哪些问题


1、在赊销前存在的问题


企业为了扩大自身的销量,打开市场,会采用赊销的方式与客户开展商业往来,在往来的过程中也包括了折扣问题,例如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问题。商业折扣是一种折价销售,现金折扣是为了鼓励客户提早付款而采用的一种收款政策,无论如何,这都是企业在利用商业信用开展商业往来。但是企业在确定客户时,往往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盲目性。我国的市场经济正处于初级阶段,商业信用体系并不似发达国家那样完善,法律保护也比较薄弱,企业在确定是否赊销以及确定折扣政策时必须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将客户的情况调查清楚才能进行赊销。但有些企业为了追求销售量,经营者并没有把注意力放在对客户的信用调查上,往往存在侥幸心理,没有派有关人员展开调查就同客户进行商业往来,这样做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账目上销售量逐渐扩大,但是利润并没有随之有所提升。安全边际额减去其自身变动成本后才是企业的利润,盲目扩大销量并不能保证一定能获利,这是企业的一大误区。另外,盲目进行赊销也容易导致呆账、坏账的发生,而且盲目为了扩大销售,给予对方折扣,并不一定会为企业带来应有的利润,这对于企业的发展是十分不利的,严重的情况下企业很可能被应收账款给拖垮。


2、企业内部控制的不健全导致应收账款催收不力


目前,企业内部控制不健全的问题屡见不鲜,这也不利于应收账款的管理。发生应收账款后,企业应该及时进行清算,催收,定期与对方进行对账,进行核实,对于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冲减坏账准备金。因为企业内部控制不健全,再加上业务复杂,会计人员素质不高,对于应收账款的管理并没有达到上述要求。另外,对于应收账款的问题,在内部审计中不容易被发现,这很容易成为会计人员作弊的工具,造成企业资产流失。而且企业往往不会有专人关注应收账款,及时去催收应收账款,导致应收账款累计越来越多

文章来源: 东阳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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