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报报道的清水河村村民“被贷款”一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当这些村民状告银行的官司仍未结束之际,竟又爆出清水河村一名女村民莫名“被贷款”30万元后,还有8万多元利息未还清,还收到了银行的催款单!事件从原来的“损失个人信用”,变成了损失真金白银,“被贷款”竟升级为“被欠债”。
记者发现,类似情形绝非个别现象:在安徽芜湖,葛女士因河南一笔高达47万元的“贷款”,被银行列入贷款黑名单;而王先生也莫名其妙的在甘肃“贷款”5万元,同样“被贷款”让他们美好的购房梦破碎。至于被别人冒名办理信用卡出现不良信用记录的就更多了。然而,深圳清水河村的梁女士却更为可悲,月薪仅两三千元的她,莫名背上了8万多元的债。
问题到底出在哪个环节?背后有什么利益纠葛?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思考和关注。
这位梁女士不光“被贷款”30万元,而且还“被欠债”8万多元,其申请贷款的多份资料均是伪造的。更离谱的是,其个人贷款(授信)申请表中的父亲“被换了人”,没有上过大学的她也被写成从深圳大学毕业。
近日,村民梁女士已经向罗湖法院提起诉讼,希望能讨回一个公道,该案已在罗湖法院立案受理。
新案情:女村民莫名欠下8万多元
无故遭银行催款
梁某芬是清水河村一女村民,在清水河股份公司工作,月收入约两三千元,丈夫是一名普通打工者。上个月,一份银行账单让她傻了眼,从未在这家银行借钱的她竟然欠下了银行8万多元的欠款!
8月中旬,梁女士收到一份来自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的账单,打开后,她惊讶地发现,账单上竟然写着自己欠银行80428.84元,其中拖欠贷款利息568.31元、拖欠罚(复)息79860.53元。根据这份账单显示,梁女士从该行罗湖支行营业部贷了一笔金额为30万元的款项,贷款期限从2004年7月1日到2009年7月1日止,贷款年利率为6.912%,本金已经还清,但利息却没还清,未还累计逾期65次。
自己从来没有向银行申请过任何贷款,却莫名其妙地欠了银行贷款利息,这让梁女士觉得很不可思议。联想到前段日子同村几位村民“被贷款”的事情,梁女士意识到这件“怪事”也在自己身上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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