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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阳信通大股东频繁减持国有股权转让办法

2014年4月28日  东阳债权债务律师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大小非减持可以说天天都有,不过像亿阳信通大股东这样卖票的却并不多见。进入本周后亿阳集团的减持越发密集,而整个9月以来大股东已累计减持3509.16万股亿阳信通股份,总计套现金额约4.25亿元。
大股东频繁减持
9月10日,亿阳信通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通告了大股东亿阳集团在进入9月后的减持行为。亿阳集团通过上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在9月3日和9月7日分别出售了1150万股和609.85万股亿阳信通股份,累计已达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
尽管亿阳集团在当日这份公告中已明确表示,未来12个月内存在继续减持的可能,不过间隔之短暂依然让外界吃惊。9月15日,亿阳集团在大宗交易平台出售了38.71万股亿阳信通。
亿阳信通主要财务数据
本周二亿阳集团依然是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625万股。而在昨日和前日,上交所大宗交易平台同样也出现了亿阳信通身影,成交股份数量分别为630万股和455.79万股。昨日公司发布减持公告,9月23日和24日累计减持1085万股,和交易所数据吻合。
截止昨日,亿阳集团已累计减持3509.16万股亿阳信通股份,套现金额达到4.25亿元。本轮减持前,亿阳集团共持有上市公司1.48亿股股份,目前已减少至1.13亿股,持股比例也由此前的42.09%迅速下滑至32%。
亿阳信通主要财务比率
解禁后迅速套现
对于如此大规模减持的原因,亿阳集团在公告中表示是为了“满足集团投资项目资金需求”。此前记者就此联系上市公司,亿阳信通方面表示一切以公告为准,对于减持是否会持续也表示并不清楚。
不过大股东给出的说法很难让外界认可。有亿阳信通的小股东向记者表示,大股东手中股份8月份才解禁,9月份就开始大规模密集减持,是在让人难接受亿阳集团给出的理由。亿阳信通公告显示,8月13日公司最后一笔限售股解禁,至此公司实现全流通;此次解禁的,正是大股东亿阳集团手中全部持有的1.48亿股股份。而在亿阳集团本轮减持中,每一笔都是以跌停价成交,达到大宗交易规定的价格下限,成交价格也远远低于当日二级市场价格。
此外前述小股东提出,对亿阳集团来说,未来的减持空间还继续存在,他担心大股东频繁卖票产生示范效应,毕竟亿阳信通第二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仅有2.6%,远远不及亿阳集团。 (每日经济新闻 胡玉慧)
股权转让增厚公司业绩
上海证券3日发布亿阳信通(600289.sh)2009年半年报点评,给予未来六个月“跑赢大市”评级,具体如下:
1、大额订单收入确认造成业绩大幅增长
公司09年上半年收入45,435万元,同比增长32.15%。收入增长主要是因为智能交通业务同比增长64.95%,ict业务维持稳步增长。上半年公司转让科大讯飞股权投资收益1002万元,占公司净利润的18.57%。
2、ict2010年进入规模增长阶段
考虑到年底的3g的正式商用,上海证券认为2010年oss将进入规模增长时期,预计2010年我国oss市场将达到32.5亿元,增长26.95%。
3、mas增值业务快速推进
公司承建中国移动电子采购平台建设,目前二期二阶段已正式上线开始使用。该平台初步具备对内进行流程管理、对外直接与供应商进行交易的完整集中采购交易能力,大大提高了中移动的采购效率。公司参与平台的运营,参与收益的分成。
4、股权转让增厚公司业绩
公司09年有两笔股权转让:上半年转让了科大讯飞股权,股权转让投资收益1002万元。8月份公司转让南京三桥10%的股权给集团公司。股权转让溢价15%,收入分三次确认。此次股权投资收益8100万元,分三次摊销,增厚09-11年业绩。
公司业绩、估值及策略:
对2009-2011年公司的业绩予以测算,得其稀释每股收益为0.27元、0.36元和0.44元。该股9月2日收盘价12.65元,对应于09~11年的市盈率依次为46.85倍、35.14倍和28.75倍。上海证券对亿阳信通评级为:未来六个月,跑赢大市。(中国证券网)
相关链接
金路集团:大股东减持套现
金路集团(000510)25日公告称,2009年9月24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汉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通知,汉龙实业因经营流动资金需要,自2009年8月27日起至9月2日收盘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出售金路集团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787,2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9月23日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金路集团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5%。汉龙实业通过上述二级市场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股份8,437,2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5%。
本次减持前,汉龙实业持有公司股份58,063,3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3%;本次减持后,汉龙实业尚持有公司股份49,626,1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46%,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在未来六个月内,汉龙实业不排除继续通过深交所二级市场和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累计出售和减持股份不超过5%。(中国证券报 陆洲)
债权转让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文章来源: 东阳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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