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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北京非法讨债第一案

2014年12月6日  东阳债权债务律师

  北京吉靖龙祥市场调查中心在运营期间,共与478人签订了委托调查协议,有偿为他人讨要债务,约定债务标的金额共计6600余万元。但对于该公司的开办者来说,如果不是被法院判处有罪,他们还不知道干讨债这活儿违法

  2010年12月,笔者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轰动一时的北京“私家侦探非法讨债第一案”的5名被告人撤回上诉申请,此案尘埃落定。

  以非法经营罪,对被告人蒋虎、余江、郭敏、杜材林、杜梅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1年6个月。一审判决后,5名被告人提起上诉。

  一家三口齐上阵

  如果不是被法院判处有罪,蒋虎还不知道干讨债这活儿违法。

  2006年11月,蒋虎在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注册了北京吉靖龙祥市场调查中心,经营范围包括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广告设计、技术推广服务等多项,但就是没有一项与替人讨债有关系。而蒋虎的调查中心从营业至案发,干的却是“纯讨债”的活儿。 蒋虎等人讨债的依据,有的是法院生效判决,有的是一纸欠条,有的只是根据口头委托上门讨债。他们绝不动粗,只是采取“软暴力”的办法,几个光头男子,抱着膀子一言不发地站在欠债人的公司或家门口,要不到钱就不走。夜以继日,雷打不动。

  这是蒋虎自认为不犯法的讨债绝招。

  蒋虎的这家私人讨债公司共有5人,都是东北人。33岁的蒋虎曾因犯盗窃罪,于1995年3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出狱后听说很多朋友都当上了私家侦探,想来想去,蒋虎想出替人讨债这个赚钱门路。

  蒋虎用的都是“自己人”,他的“左膀”是好哥们儿郭敏,曾因故意伤害罪于2006年9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而“右臂”是初中同学余江,2007年被蒋虎从老家叫来,成为市场调查中心的小组长。

  蒋虎的公司有着非常详细的工作分工。蒋虎全面负责公司经营,他把讨债业务分成3个组,郭敏负责A组、余江负责C组,他们的主要业务是负责“调解债务”,说穿了就是上门讨债。而负责B组的杜材林是蒋虎的岳父,杜材林专门接电话谈业务,或者到法院门口揽活儿。

  公司里还有一个重要的角色,就是蒋虎的妻子杜梅,主要工作是帮助蒋虎整理单据等事务,相当于办公室主任兼会计、出纳。匪夷所思的是,所有要债人员都不知道干讨债这活儿违法,他们的信条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根本没想到不动手打人也会犯法。

  警察都拿我没办法

  2008年10月22日,蒋虎交给余江一份委托授权书,上写“我因向吕某追讨工程款事由,特授权委托余江为我的代理人,全权代理追讨债务”字样,同时附有委托人王某提供的工程合同、验收报告、报价单的复印件等。

  第二天一大早,余江就带着雇来的几位弟兄驱车赶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水立方”南侧台商吕老板所住的小区内“蹲点”,只等待吕先生出现。

  根据台商吕先生的描述,2008年10月23日早晨,他刚走到小区门口,就看见余江等七八个又高又壮的光头男子从两辆汽车上下来。他被团团围住后,余江对他说:“到你的公司谈谈吧,我们是替人讨债的,王先生你认识吧。”

  “我不欠你们的钱啊,王先生的事情我们之间会解决,不用你们插手。”吕先生刚开始还理直气壮。 余江笑笑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不给钱就不让你走,要走也行,以后你走到哪儿,我们就跟到哪儿,你自己看着办吧。”

  吕先生开始没当回事,但随后他后悔了,他根本没想到余江这几个人会“坚韧不拔”。他到公司,几个人会像保镖一样站在他的办公室门口;他开车出去办事,会有两辆车随时跟踪,以致于不敢回家。

  无奈之下,吕先生两度报警。警察赶来,将双方带到派出所询问完情况,因为余江有王先生的授权,而吕先生的确又欠着王先生的工程款,警方不好插手经济纠纷,只好劝他们到法院解决。从派出所回家的路上,余江不依不饶地对吕先生说:“到法院打官司太慢,我没耐性,我就不远不近地开车跟着你,警察都拿我没办法。”

  吕先生向余江诉苦说,是王先生的施工质量不合格,双方一直谈不拢才拖欠工程款的。余江“好心”地婉言劝说吕先生,让他找一家权威的工程评估公司做个鉴定。

  余江说,在当天没有谈成的情况下,吕先生答应过一段时间再给予答复。之后,他再打电话给吕先生时,听说他已经再次报案,指称余江是在敲诈他,是“黑社会”人员。 警方多次接到吕先生的报案后,终于搞清楚余江属于非法讨债,确定立案侦查。

  讨债生意红红火火

  蒋虎为了承揽业务,在北京地区发行量较大的十几份报纸、杂志上,不惜下血本刊登广告,用“特快清理欠款”等广告词,吸引有债务但得不到清偿的债权人。而债权人根据广告中的电话联系时,蒋虎都是热情邀请,并信誓旦旦地表示自己是正规公司,保证能要回钱来,这样就赢得了债权人的信任,很多债权人上门与蒋虎等人签订委托追债合同。

  蒋虎接受委托的同时,大多要求债权人提供法院的判决书、债务人打的欠条等有关欠款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债务人的住处、电话等相关信息。之后,蒋虎再将业务下发给郭敏和余江等讨债人员。 此外,蒋虎为每个讨债小组配备了宝来、本田和雪铁龙轿车作为交通工具,每组配备3个讨债人员。蒋虎还向讨债人员传授技巧:“讨债最高明的办法, 是通过聊天的方式把欠款索要回来。绝对不能打骂欠债人,绝不允许与欠债人有言语和肢体上的冲突,如果出了问题你们个人负责,我不管。”

  蒋虎设置的员工薪酬制度也是井然有序。据蒋虎交代,包括自己在内的工作人员与要债小组人员,都是按每月的利润进行提成。要债小组人员如每月完成2.2万元人民币的利润,拿1600元工资,超额部分按30%提成。

  2009年春节时,余江的母亲打电话说,老家派出所到家里找过他,说是北京市公安局在网上通缉他。2009年3月,余江在蒋虎的陪同下,到派出所自首。蒋虎同时也接受了警方关于北京吉靖龙祥市场调查中心涉嫌超范围经营的讯问。随后,蒋虎和余江等涉案人员相继被刑事拘留。

  曾笑称讨债不犯法

  2010年1月28日,酿成北京最大的非法讨债案的蒋虎、余江等5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审。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北京吉靖龙祥市场调查中心从2006年营业至2009年2月,共与478人签订了委托调查协议,有偿为他人讨要债务,约定债务标的金额共计6600余万元,实际收取服务费共计19.9万余元。

  而蒋虎在法庭上大倒苦水说:“哪有那么多啊,除去每月两万元左右的广告费、每月1万元多的租房费和员工提成,2007年公司纯利润才两万元,2008年也只有3万元。”

  而对于公诉书中的6600多万元涉案金额,蒋虎矢口否认说:“6600多万元只是别人打来电话,公司做的讨债数额记录,跟实际去要账根本是两个概念,难道做记录也算犯罪吗?有的债务,我们根本没去要啊。” 对于非法经营的指控,蒋虎一脸无奈、磕磕巴巴地说:“社会上的‘老赖’多了,才有俺们。俺们做的都是人家需要的。怎么也是违法经营呢?我不明白,我以为替别人要债是合理合法的,进来以后才知道是违法。”

  整个庭审中,蒋虎在接受审讯时大多是在玩世不恭地笑着回答,竟然跟法官开起了玩笑:“我们讨债的设备就是嘴,就是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地聊呗。”

  法官问:“你光凭嘴就能要回钱来?”

  蒋虎有些炫耀地说:“我比你会说啊,我会抓住人的心理,毕竟欠钱的人理亏,我感觉帮人讨债是做好事,为人排忧解难嘛。” “那你做好事怎么会犯法呢?”法官也差点被蒋虎逗笑了。  蒋虎最后说:“我现在也非常迷茫啊,我咋就犯罪了呢……”

  这场刑事审判,在一种可气又可笑的氛围中结束了。2010年4月6日,5名被告人被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1年6个月。5名被告人不服提起了上诉。之后,自知上诉无望,撤回了申请。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私家侦探是一把“双刃剑”。当然,我们必须在是非面前先认清一个标准,开商务调查公司是法律允许的,调查公司没有错,错的是私家侦探的违法行为。一旦追债过程动用了非法手段,对别人造成侵权或伤害,非法讨债然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文章来源: 东阳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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