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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缴纳营业税吗铁矿矿权转让

2016年2月11日  东阳债权债务律师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问题】
有一个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外国自然人独资),把其100%股权转让给中国境内自然人,转让后,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外国自然人独资)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同时办理公司名称变更登记,在办理公司产权变更登记时是否涉及契税及营业税?
【解答】
1、契税
问题所述仅是指股权的变更,并不涉及土地、房屋权属的变更,办理公司产权或股权变更登记时不涉及契税。
2、营业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65号)文件规定:转让企业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其转让价格不仅仅是由资产价值决定的,与企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的行为完全不同,因此转让企业产权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应征收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第二条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因此,办理公司产权或股权变更时不涉及营业税问题。

债权转让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文章来源: 东阳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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