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债权债务律师
4006686166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债务动态
文章列表

民间借贷纠纷的举证

2017年11月28日  东阳债权债务律师

  第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第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第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第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文章来源: 东阳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 [金华]

联系电话:4006686166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市水利局局长金时刚一行赴永康调研水资源工作
  • 2.送快递也能创造幸福
  • 3.金华市财政局四个聚焦贯彻落实全市作风建设大会精神
  • 4.金华市人力社保局围绕“四个强化”筑牢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防火墙”
  • 5.金华举办“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创建培训会
  •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东阳债权债务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