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债权债务律师
4006686166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债务动态
文章列表

民间借贷合同需要公证吗

2018年5月1日  东阳债权债务律师
  民间借贷合同公证是公证机关对公民之间、公民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借贷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民间借贷合同如何公证接下来就由不良资产网的小编来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民间借贷合同需要公证吗
  如果借款数额较大,而借款人的偿还能力或者信用有疑问,最好能用借款人的相应财产作抵押,并到有关部门登记确认。另外,也可以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第三人作保证。这样,就能有效地避免因借款人无力偿还或者赖账不还的风险。根据法律规定,出借人向法院请求债权保护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再起诉,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一旦债务到期,债权人应及时追索,或者重新开具借据,加注新的时间,以延长时效。
  民间借贷合同如何公证
  1、公民之间、公民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签订借贷合同,申请公证的,公证机关可根据《民法通则》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给予公证。
  2、公证机关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应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罚则,做到合同真实合法,手续完备,证据齐全。
  3、公证处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一般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的具体形式,可由当事人协商约定。
  4、民间借贷合同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借款人到期不偿还借款时,公证处可以根据出借人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由出借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文章来源: 东阳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 [金华]

联系电话:4006686166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市水利局局长金时刚一行赴永康调研水资源工作
  • 2.送快递也能创造幸福
  • 3.金华市财政局四个聚焦贯彻落实全市作风建设大会精神
  • 4.金华市人力社保局围绕“四个强化”筑牢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防火墙”
  • 5.金华举办“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创建培训会
  •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东阳债权债务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