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东阳债权债务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赊销风险表现形式
1、资金成本方面:赊销期间收不回货款,占用资金成本,企业资金压力大;
2、管理成本增加:供应商为催款要支付不少费用,包括差旅费用、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及因此而支出的公关费用等,这就大大增加了供应商的管理成本;
3、机会成本:资金被客户占用,企业就丧失了这笔资金投入其他盈利项目的机会;
4、信用短缺成本:企业没有获得最大销售所产生的损失。计算方式是企业最大销售量与企业实际销售量所能获得的利润差;
5、坏账成本:由于各种原因,赊销的货款往往无法回收,造成呆坏帐增加。
二、信用管理——有效控制赊销风险
信用管理就是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调查、评估,以决定对该客户是否值得赊销以及赊销的额度与期限;在赊销之后,密切监控客户的各种信息,来确定对其采取何种收帐政策。
1.选择客户。接触客户是企业销售工作的开始,同时贯穿整个销售工作的全过程。接触客户的一个直接信用管理目标便是评价客户的信用等级,选择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
2.确定信用条件。这里的谈判是指从最初与客户的协商直到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的过程。谈判过程中将和客户一起确定信用条件,包括给予信用的形式、期限和金额。
3、制定保障条款
保障条款是企业在赊销过程中采取的降低风险的措施,在供货合同中约定抵押、担保条款;约定纠纷处理的管辖地条款;约定限制业务人员代理权滥用条款;货物所有权保留条款。
4.事中控制。销售部门以赊销的形式售出货物之后,面临的一个最直接问题就是如何对形成的应收账款进行监控,保证及时收回货款。此时信用管理的目标是如何提高应收账款回收率。
5、货款催收
货款的催收,主要工作就是对一些已届付款期限的应收款及时催收,对于一些没有约定付款期限的应收款则应在合理期限内催收。应注意的问题就是不能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否则就丧失了要求法律保护的权利。
6.坏账追讨。当发生呆账或坏账的情况时,企业必须面对追账的问题,这是企业信用管理的事后反馈。;
认定方法:
1、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并终止法人资格,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2、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死亡,金融企业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3、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后,确实无力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债务,金融企业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4、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5、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或下落不明,未进行工商登记或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工商年检,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6、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金融企业经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
7、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金融企业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终止或中止执行后,金融企业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8、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诉诸法律后,.因借款人和担保人主体资格不符或消亡等原因,被法院驳回起诉或裁定免除债务人;或因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权利凭证遗失或丧失诉讼时效,法院不予受理或不予支持,金融企业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9、由于上述1至8项原因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金融企业依法取得抵债资产,抵债金额小于贷款本息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10、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发生垫款时,凡开证申请人和保证人由于上述1至9项原因,无法偿还垫款,金融企业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垫款;
1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具有投资权的金融企业的对外投资,由于被投资企业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并终止法人资格的,金融企业经清算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股权;
12、金融企业经批准采取打包出售、公开拍卖、转让等市场手段处置债权或股权后,其出售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可认定为呆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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