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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银行票据业务的方法有哪些 银行办理有抵押的贷款有哪些风险

2022年12月2日  东阳债权债务律师

 宋,东阳债权债务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评审银行票据业务的方法有哪些






评审银行票据业务的相关内控制度。


1、通过审阅相关政策、制度,如相关从事票据业务的申请和人行的批复文件、有关业务办理的制度规定、相关业务流程图解说明、各岗位制度等,了解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通过询问有关票据业务接受申请、记录、审查审批、检查等环节的工作人员以及有关银行领导,了解他们对控制票据业务重要性和相关法规制度的认识、对本岗位工作的认识和熟悉程度。尤其要注意各项制度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等是否一致。


2、抽查票据业务的整个流程及其有关表单记录,关注主要的控制措施的贯彻执行。主要有票据查验、批准、检查等职责是否分工明确、保证相互独立;有无按审批权限的要求得到有效的批准;业务的记录是否及时准确完整;银行空白票据、票据业务档案是否及时得到安全保管等。银行内部稽核检查有无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有无对有关业务作出评价、提出意见。


3、选取关键的控制点进行测试,判断其有无真正发挥作用,对相关内控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健全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价,以便确定审计范围和审计重点。


审查票据的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等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以及票据业务反映和揭示的及时性和充分性。


1、抽审业务档案,包括正在审批尚未办理的、已办理未到期的、已过到期日的票据。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审查持票人承兑或贴现申请书以及所附有关营业执照、与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的商品交易合同复印件、申请人及保证人近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申请人提供的抵押担保或质押等保证资料或是证明保证人资格和保证能力的资料等;


审查银行查验票据情况的工作记录,包括用以核实汇票的真实性查询电报或信函及其回电、回函,或其他方式的查询记录。对企业偿债能力、获利能力、资信情况及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调查和评价的资料,业务审批书上逐级报批所签署的决策意见;


审查相关协议,关注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的条款。


2、抽查有关会计核算资料。


审查相关业务本金部分是否及时准确进行核算,表内、表外资产负债的反映是否真实可靠。审查有关的收入是否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完整、正确地记录到相应的会计期间。对于付款人到期不能付款需要银行垫付时,银行有无及时进行正确有账务处理;


审查会计有关的保证金是否及时足额人账,对收到的抵押、质押资产是否进行了登记;


审查银行各类报表资料是否与账本凭证相符,全面、准确地反映银行票据的情况。


3、可抽取部分票据业务向有关票据各当事人进行函证。


对在合法性、真实性等方面存有较大嫌疑的票据可安排对有关当事人进行外调,或到税务、工商求证等。


对银行票据业务进行分析性测试,分析其合法性、盈利能力和经营风险。


1、通过计算资本充足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率等来分析判断银行承兑、贴现总量是否控制在核定的限额以内;


2、将贴现申请人按某一期间内平均授信金额大小排序,并可结合贷款等其他授信情况,综合分析银行主要授信的行业、集中于某一企业或企业集团的资金量有多少,计算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金余额的比例;


3、计算无力承付银行垫付资金的业务量占相关业务总量的比率,并对其成因进行综合分析,在付款人方面,是确实有支付困难还是有意抵赖或者一开始就有意舞弊;在银行方面,是审查不力、还是有关人员知情;不报或者确实是超出银行可控范围、或者由突发偶然因素等造成的


4、分别计算承兑、贴现等业务的平均收益率,考虑包括存款利息、拆借息、支付的各项查询成本、人员办公费用以及有关呆账、坏账等的直接或间接成本在内,估算出相关的平均成本,综合分析其税前净收益、分析收费率和贴现率的合理性。







银行办理有抵押的贷款有哪些风险

《商业银行法》确立了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必须实行担保的原则,但是贷款抵押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仍然存在风险,那么银行抵押贷款的风险有哪些接下来有关银行办理有抵押的贷款有哪些危险的相关内容就由为您详细介绍,感谢您的阅读!




银行办理有抵押的贷款有哪些风险



从银行业实践操作中发现的问题来看,银行抵押贷款的风险主要存在于以下四个方面,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


银行贷款抵押优先权难以实现的风险。抵押权是基于商业银行和借款人的合同约定而产生的担保物权,它在行使顺序上位于基于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的法定优先权之后。一旦法定优先权与抵押优先权在贷款案例中相遇,抵押优先权就相对不优先了,从而可能导致银行贷款债权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完全丧失担保物权的保障,即贷款债权被悬空。


银行发放贷款过程中审查不力的风险。《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有对抵押物的权属、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的法律义务,以确保抵押对贷款的保障功能能切实有效和充分地发挥。实践中银行贷款抵押审查业务操作问题众多,风险巨大。较突出的问题和风险主要有:一是权属错位悬空贷款债权;二是抵押物价值高估直接造成贷款风险;三是抵押权行使的可行性反比例地对贷款风险状况形成重大影响。


银行贷款抵押登记的法律风险。签约与抵押登记的风险。实践中,签约与抵押登记方面存在的突出风险主要有:一是贷款合同或抵押合同无效的风险;二是应登记而未登记或可不登记而未登记的风险;三是重复登记的风险;四是贷款借新还旧或贷款债权转让业务中的风险;五是房地产抵押中的“两证”风险。


银行抵押贷款的管理风险。因抵押权是抵押标的物不转移占有的担保物权,有效设置抵押并发放贷款后,抵押物仍在抵押人的占有之下,抵押物实物存续形态、价值形态和抵押权权利维护等因素对抵押权的实际有效性和法律有效性影响甚大,抵押物管理因而面临大量风险。贷后抵押管理实务中面临的风险主要有:抵押人因信用与法制观念淡薄而随意处置抵押物的风险;抵押物灭失的风险;抵押时效丧失的风险;抵押被非法裁定为无效的风险;企业改制中“债权随资产走”原则和“除权期”规则适用的风险。


如何应对银行抵押贷款风险


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过程中存在这么多的法律风险,那么如何有效应对银行抵押贷款风险呢结合银行业务的操作实践,应该做好以下三方面的问题,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


加强贷款审查的策略研究。有关金融法律专业人士指出,应重新审视贷款安全观念与策略,将贷款安全重心置于第一还款来源上。金融机构应消除贷款抵押担保无风险的观念和意识,改变追求抵押担保率而忽视风险管理的思想倾向,回归到正确的贷款安全观念上来。


树立政策法律风险意识,建立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持续学习与应对研究制度,全面实行依法经营战略。


在建立贷款抵押担保全方位动态管理机制上,要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管理岗位制,增强对贷款抵押担保全程及其各环节管理风险的控制能力。


形成贷款抵押风险的补救控制措施机制。在贷款抵押风险实际产生且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应及时采取将风险降到最低、损失降到最小的补救控制措施,最大限度的保护金融资产。




文章来源: 东阳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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