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债权债务律师
4006686166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债务动态
坏账呆账
文章案例
债务诉讼
访客留言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债务诉讼
律师文集
债务动态
坏账呆账
文章案例
债权知识
债务诉讼
债务追讨
债务风险
债务法规
债务纠纷
债务文书
管理转让
债务知识
债权权利
债务案例
文章列表
诉讼时效期限届满有哪些法律后果债务纠纷诉讼程序
2014年1月20日
东阳债权债务律师
诉讼时效期限届满有哪些法律后果
第一、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
第二、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债权人告到法院,如果法院审查认为没有正当理由而时效已过的话,就不能判他胜诉。在法学上,将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称为“自然债务”。
第三、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由于不知道时效规定或者明知道时效规定而自愿履行债务的,不得又以时效已过为由请求返还。
第四、诉讼时效期满的债权可以用来抵销其他债务。例如,甲欠乙一笔钱,而乙也欠甲一笔钱,甲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而乙的债权未过时效,这时,甲可以用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抵销欠乙的债务。
第五、诉讼时效期间同时适用于主债和从债。甲欠乙的钱,丙为甲的保证人,诉讼时效届满后,乙不能向甲要求偿还,也不能转而要求丙偿还。
债权债务推荐律师:
风志律师
风志律师
,北京市仁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风志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风志律师执业以来,始终贯彻想委托人之所想,急委托人之所急的执业理念,勤奋尽责,无论委托事项大小,都能勤勉严谨对待。风志律师擅长代理各类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等案件
;刑事辩护
;起草各类合同文本
;担任公司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手机:
13911028832
电子邮件:
fengzhi_fz@sina.com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西里二区
1
号楼
1-7
文章来源:
东阳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
宋
[金华]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4006686166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dyzqzw.maxlaw.cn/art/view.asp?id=775614517481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公司债务如何牵涉到个人
2.债务中时效中断怎么解决 信用卡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3.民法典抵押担保诉讼是否追加债务人 债权人对保证人的诉讼有时限吗
4.保证人说债务已过诉讼时效保证人偿还债务吗 欠钱人没有钱法院起诉怎么办
5.债务纠纷起诉程序怎样申请财产保全 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有何效力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东阳债权债务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